鄭州市劃定舊城改造三大區域 開發商要配建小戶型周轉房和廉租房
時間:2008-05-24 發布者:華啟集團 點擊:1867次
昨日,鄭州市政府出臺《鄭州市舊城改造暫行辦法》,《辦法》劃定了今后舊城改造的三大重點區域,并要求開發商要配建小戶型周轉房和廉租房。該《辦法》將于6月20日起實施。
舊城改造三類區域
舊城改造主要涉及哪些區域?據介紹,鄭州市“三環”內國有土地上建設年代久遠、基礎設施不全、影響城市功能、存在安全隱患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拆遷的房屋都屬于舊城改造范圍。
舊城改造按照輕重緩急,分為重點改造區域、支持改造區域和允許改造區域。
其中重點改造區域包括:市重點工程、城市景觀道路建設涉及的周邊區域,嚴重影響城市布局、城市形象必須進行改造的不協調區域。支持改造區域主要指:城市主次干道兩側,大、中型企業生活區域,拆遷房屋建筑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的成片區域。允許改造區域是指:居民居住條件需要改善,城市配套功能需要提升,應當成片開發的區域。
舊城改造分三種情況
舊城改造主要采取市場化運作。一般來說,成片改造開發建設用地采取招標、拍賣、掛牌方式出讓;但對那些拆遷建筑密度大,沒有開發商“接招”的項目,可與其他拆遷區域大的改造項目一并實施。但那些面積特別小的地塊,則由政府來改造,對群眾異地安置,原地建造游園等公共設施。
舊城改造要建周轉房
鄭州市將引導開發商在改造中建設部分小戶型簡裝修住宅,作為過渡性廉租住房和周轉住房出租給轄區政府,由區政府統一管理。租用期內的房屋維修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用由區政府統籌解決。
開發商承接舊城改造項目,將享受政策優惠,除國家和省明文規定不得減、免之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予以免收,市政府規定權限范圍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半征收。
文件對市民關心的舊城改造拆遷補償標準沒有提及,記者了解到,對此市政府將單獨發文公布,目前仍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標準執行。
相關新聞